[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楊翰/台東報導
台東縣議會於10月25至26日進行民政、消防、環保、行政等單位審查及質詢。由於屏東明揚大火造成重大人命傷亡,台東多名議員關切存放危險物品的工廠場域管理現況,有無全面清查及要求改善。另針對台東市大樓這幾年增加,不知消防局高樓救災能力以及人員訓練及保障如何提出質詢。
古志成議員表示,屏東明陽工廠大火有四位消防隊員殉職,目前擬是廠內堆危險化工物品未申報,造成慘痛災情。請消防局清查台東縣內工廠堆置之危險物品提早追蹤管制。
潘貴蘭議員表示,台東市大樓這幾年增加,不知消防局高樓救災能力如何?消防局表示,目前縣內有三部雲梯車可達10樓救生,有足夠的救災能力,但是最重要的是大樓本身,在興建時,要設有合格的消防設施,才能更有效的維護高樓居住安全。

林東滿議員表示,全縣消防員尚缺五十人以上未補足,致東河鄉內三個分隊人力僅各三人,碰上有2件案子發生人力就不夠了,另各分隊本來消防局答應成立義消分隊部分也尚未落實。
黃碧妹議員表示,蘭嶼消防分隊成立了,但待解決的是分隊廳舍,請縣府協助公所早日決定提供的用地,以加速進行興建工程。
王姷力議員表示,延續屏東明揚工廠大火議題,台東消防局如何記取教訓?消防局表示已針對縣內相關場所檢查後發現有六家有缺失待改善,目前加強與重點工廠落實消防編組及演訓工作。

縣議員林參天也強調,大樓的興建應考量其消防救災的通道是否能順利進入巷道,雲梯車的高度是否也能順利救援,建議大樓興建時,可以會同建設處,共同評估。
為落實推動防火管理制度,督促管理權人,各大樓(集合住宅)及員工超過10人的機關應確實製定消防防護計劃,防護計劃就含自衛消防編組以及滅火、避難訓練。台東縣消防局長管建興說,明揚未誠實申報危險物品,員工自衛消防隊的訓練也未落實,建議中央修法加重處分,不只對業者罰錢,還要有刑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