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年4月26日中油管線工程1名賴姓勞工發生墜落災害致死,勞動檢查處獲知消息後,立即派員至現場進行重大職災調查,初步調查結果發現,該工程正在進行坑口水平支撐拆除作業,當時賴姓勞工站立於護欄與鋼板樁間觀看挖溝機作業(開口處),於作業過程中挖溝機油壓管突然爆裂,疑似賴姓勞工為閃躲液壓油,不慎墜落至坑口開挖面(高差約6.3m),經緊急送醫後不治死亡,勞動檢查處已勒令該工程立即停工,後續將訪談相關人員進行職災調查並將過失行為人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
桃園市政府勞動檢查處再次呼籲,對於高度2公尺以上之屋頂、鋼梁、開口部分、階梯、樓梯、坡道、工作臺、擋土牆、擋土支撐、施工構臺、橋梁墩柱及橋梁上部結構、橋臺等場所作業,均需依規定設置護欄、護蓋或安全網等防護設備,並設置警示線系統及限制作業人員進入管制區內,並落實安全作業程序,一旦發生重大職災事故,最高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且該肇災工程列為高風險事業單位,勞動檢查處將加強密集實施勞動檢查,以保障職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