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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地檢署偵辦林姓兒童喪命案 聲請羈押生母及同居人獲准

臺東地檢署偵辦林姓兒童喪命案 聲請羈押生母及同居人獲准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楊翰/台東報導

臺東地檢署偵辦被告林○○及高○○嫌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112條第1項前段、第271條第1項之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等罪嫌案件,經檢察官訊問後,認被告林○○及高○○犯罪嫌疑重大,有勾串共犯、湮滅證據及逃亡之虞,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重罪,爰向臺灣臺東地方法院(下稱臺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臺東地檢署於民國112年10月8日接獲臺東縣警察局通報,臺東縣臺東市有疑似兒虐案件,該童全身有多處瘀傷,呈現昏迷狀態。臺東地檢署據報後,立即指派檢察官偵辦,並拘提該童生母即被告林○○及其同居人高○○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因被告林○○及高○○犯罪嫌疑重大,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爰向臺東地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另該童已於10月14日死亡,因初步無法確定死亡原因,檢察官諭知擇日解剖。

臺東地檢署檢察官處理兒虐案件,必定積極蒐證迅速偵辦,並致力結合轄內警政、社政、醫療各網絡單位,擴大橫向連繫及分工,期能即時迅速救援,避免任何不當虐待之憾事發生,以達保護兒童健康成長環境之目標。


☆台灣新聞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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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何人在依法被判決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 ●犯罪行為,請勿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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