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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珍瑤議員桃園打造友善寵物城市率先全台縣市推出修正自治條例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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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珍瑤議員桃園打造友善寵物城市率先全台縣市推出修正自治條例提案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桃園報導

桃園市為全國六都直轄市,市民年齡為年青之城市,平均年齡為 41.1 歲,根據資策會針對臺灣網友寵物飼養進行的調查,發現高達 66.2%臺灣網友有飼養寵物經驗;尚未但有意願者中,又以 Z 世代占比最高,18~20 歲族群比例甚至高達75%,為未來最有潛力的飼主。另外,未婚族群有意願飼養寵物的比例較已婚者高 9.1%,顯示 Z 世代與未婚兩大族群可能是未來寵物飼養的主力客群。
因此,桃園市議員朱珍瑤表示,由資策會調查可見,可見桃園市民對於動
保議題及寵物服務之需求,而目前中央相關法令配套不足,也造成在桃園寵物服務相關行業的限制,為了解決相關適法性問題,也提升本市寵物服務相關行業之規範,進一步在議會提案,都市計畫法桃園市施行細則增訂及修正,使得中央法規及地方自治條例的配套銜接,成為全台第一修正自治條例之城市,同時也能滿足桃園市民之需求,更能完善制度,並建立友善動物的桃園市,成為其他城市之楷模。
朱珍瑤議員說,原本都市計畫法桃園市實行細則第 30 條規定,「農業區經
本府審查核准,得設置公用事業設施、土石方資源堆置處理、廢棄物資源回
收、儲存場、汽車運輸業停車場(站)、客(貨)運站與其附屬設施、汽車駕駛訓練場、社會福利事業設施、幼兒園、兒童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加油(氣)站(含汽車定檢檢驗設施)、戶外球類運動場及運動訓練設施、滯洪設施、室內植物環控栽配設施、政府重大建設計畫所需之臨時性設施。核准設置之各項設施,不得擅自變更使用,並應依農業發展條例第 12 條繳交回饋金之規定辦理。

朱珍瑤議員接著說,原條文因沒有規範到寵物相關設施之適用,因此與農
業局及動保處,並且與寵物相關團體討論之後,認為必須在本法條適用流浪動物安置中心,以及寵物生命紀念業之設施,需經由合法申請進行興辦事業變更之程序。
動保團體楊瀚元表示,感謝議員在寵物法規上,為桃園市飼養寵物的民眾
修法造福,讓寵物相關行業能夠更制度化,也更法規化,有政府進行輔導合法管理之政策,也保障市民在寵物服務相關行業上,能獲得更透明更方便的服務。

朱珍瑤議員說,寵物就像我們的家人一樣,一個城市如何重視及營造寵物
環境,就象徵一個城市的進步及發展,這次修法針對流浪動物的安置中心及寵物生命紀念業的設置進行規範,未來在議會更會提出友善寵物的相關政策及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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