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高雄報導】左營分局左營派出所於5月20日0時許,獲報在左營區明潭路與翠華路口有交通事故發生,立即派員前往處理。
經瞭解,係55歲吳男騎乘無牌機車,沿翠華路南往北行駛,至事故路口時自撞路邊護欄,因而肇事。員警處理時發現吳男情緒不穩,且手腳擦傷、尚無大礙不願就醫,遂先將其帶返所,俟其情緒平穩後予以酒測,酒測值超過0.25mg/L,當場依違反刑法公共危險罪逮捕偵辦。另經調查吳男所騎乘之無牌機車係其胞弟所有,且該車業於112年即遭吊扣牌照在案,惟吳男仍借來作為代步使用,員警遂另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2條1項6款「汽車於牌照吊扣期間行駛,處汽車所有人新臺幣三千六百元以上一萬零八百元以下罰鍰」,當場予以製單舉發。
左營分局表示,出借無牌車輛予他人使用,一旦被查獲將會處罰車輛所有人,呼籲車主應依法辦理車輛登記、懸掛合法車牌,以免受罰。另酒駕行為害人害己,警方絕對加強各項勤務作為路檢攔查,一經查獲必定嚴懲不貸。
圖:無牌機車自撞地點。(左營警察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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