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銘瑞/吳文隆屏東報導】屏東縣政府消防局於今(6)日11時23分受理民眾報案,於恆春鎮核三廠內有冒出大量黑煙,派遣第四大隊、恆春 、墾丁、滿州及車城分隊共計12車21人前往,現場指揮官為大隊長黃基峰。屏東縣政府表示,火警發生時核三廠未立即通報將開罰。
屏東縣消防局說,11時34分聯繫核三廠回報現場為廢棄空壓機廠房後方兩座冷卻水塔起火,經消防人員灌救火勢控制,無安全疑慮。
11時41分恆春分隊回報火勢熄滅,核三廠消防隊出2條水線降溫,11時44分恆春分隊回報現場燃燒廢棄品,無危險物品,11時50分恆春分隊回報現場施工切割廢棄鐵材時不慎引起,火勢已熄滅。
屏東縣政府表示,依屏東縣特定場所各類事件通報機制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火警發生時核三廠應立即通報,但核三廠並沒有在第一時間通報,已違反規定,執行機關或主管機關違者依同法第十條規定,可處管理權人新臺幣四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得按次處罰,並得予以三十日以下之停業或停止其使用之處分。
圖:核三廠廢棄空壓機廠房後方兩座冷卻水塔起火消防人員前往灌救。(屏東縣政府消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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