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小港分局高松派出所於114年3月05日06時37分許,獲報在本市小港區孔宅ㄧ街、二街口發生一起交通意外事故,小港交通分隊、高松派出所隨即派員到場處理,測繪交通事故現場圖及指揮疏導交通,現場僅有車損無人員受傷,有關詳細肇事原因,尚待警方調查釐清。
經查李男(51年次)駕駛自小客車沿孔宅ㄧ街(北往南方向)右轉行駛至孔宅二街口無號誌路口時,與孔宅二街西向東方向直行之洪男(59年次)駕駛自小客車發生擦撞,洪男汽車擦撞後撞擊路邊路邊2台重機車,現場無人員受傷,經警方當場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駕駛亦無酒駕之情事。
小港分局呼籲,民眾駕(行)車應遵守交通規則,尤其進入無號誌路口應減速慢行及注意停、看、聽等安全措施,以避免交通意外事故發生。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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