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記者王俊欽/桃園報導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指出,國民黨籍桃園第六選區立法委員參選人邱繼泰,曾於105年酒後駕車被交警查獲,而後遭臺灣桃園地方法院刑事判決,處有期徒刑四個月,得易科罰金。對此,邱繼泰先向社會大眾,還有所有支持自己的市民朋友表達深深的歉意,邱繼泰表示,酒後駕車就是不對,不對就是不對。無從為自己的錯誤行為辯駁,且自己在學生時代曾有兩次酒駕記錄(包括黃姓媒體人揭露這一件)。
邱繼泰強調,年輕氣盛、年少無知都不是藉口,無時無刻痛定思痛,近年投入地方事務、傾聽民意,也告誡周遭的朋友自己的親身經歷,更深刻地體會到鄉親對於酒駕的深惡痛絕,每每看到因酒駕造成的各種傷害,自己更是深感羞愧、懊悔不已。
邱繼泰表示,決定出馬參選公職就是秉持「承擔」的精神,「承擔」也包括承擔所有過去自己的所作所為,以及外界的所有褒貶。對於酒駕肇事的過往,邱繼泰表示自己不會迴避、不會辯解,只會花更多時間研究酒駕防制,如果有機會進入國會服務只要酒駕防治基金會有任何需要的地方,承諾:擔任終身酒駕防制宣導義務工作者,繼泰,誓戮力推動酒駕防治的法案,杜絕酒駕的悲劇再次上演,也謝謝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先生給我機會向社會大眾說明及致歉,在此向社會大眾致上最深摯的歉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