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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冬令酒駕不手軟 苗警展現執法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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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制冬令酒駕不手軟 苗警展現執法決心



台灣新聞雲報]記者 林倚菱/苗栗報導

冬令時節又正逢冬至、尾牙、元旦及農曆春節等節日,國人飲酒習慣及風俗民情,宴客喝酒頻率大増,因此偶有酒駕造成憾事,為加強防制酒後駕車肇事發生,苗警運用警政數據分析,選擇轄區易酒駕肇事時間、路段(口)等周邊道路,加強交通稽查,並藉此宣導勿酒後駕車,讓民眾平安歡度佳節。

苗縣警局統計分析111年1月至11月,發生酒後駕車肇事計77件與去年同期酒後駕車肇事110件比較,發生減少33件(減少30%),並發現每年1月至3月為酒駕高峰期,占全年度酒駕總件數約30%。另運用大數據分析轄內酒駕熱時、熱區,每日最易發生酒駕時段為22至24時、第二為16至18時及第三為20至22時,熱區則有頭份市中央路、頭份市中華路及竹南鎮龍山路二段。

自今年3月31日酒駕新法上路後,針對汽機車駕駛人10年內第2次酒駕,新增公路主管機關得公布酒駕累犯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提高同車乘客連坐處分罰鍰;酒駕者重新考照,應同時登記配備有酒精鎖汽車後,才能發給駕照,如不依規定駕駛配有酒精鎖車輛,則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

苗栗縣警察局局長陳武康表示,隨著農曆春節腳步接近,並配合112年加強重要節日安全維護工作,將持續加強取締酒駕及酒駕案件溯源管理,以遏止酒後駕車歪風,持續配合政府「酒駕零容忍」政策,全力維護交通秩序,以確保人民生命與財產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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