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報

歡迎分享

歡迎分享

因應中秋節來臨加班趕製月餅 中市勞工局提醒雇主仍應注意勞動權益

因應中秋節來臨加班趕製月餅 中市勞工局提醒雇主仍應注意勞動權益

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
隨著中秋節(10月6日)即將到來,糕餅產業進入月餅生產的高峰期,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轄內相關業者,因應接單需求安排加班或延長工時,仍應確實遵守勞動基準法規定,保障勞工工時、工資及休假等基本權益,確保勞動條件合法,營造安全符合法令規定的工作環境。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4條及第32條規定,雇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應事前徵得勞工同意,並依法給付加班費。平日加班部分,每日工作第9小時及第10小時,應加給1又1/3工資,第11小時及第12小時,應加給1又2/3工資;休息日加班則應依實際時數分段計算,最高可加給至2又2/3工資。整體工時不得超過每日12小時,且每月加班總時數不得逾46小時。此外,勞工每日工作超過4小時者,應安排至少30分鐘之休息時間,超過8小時者,應再增加休息。

勞工局補充,針對例假安排,勞動基準法第36條第4項明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屬中央主管機關公告指定行業者,雇主得於每七日週期內調整例假。「食品及飲料製造業」即是為勞動部公告得配合年節、紀念日、勞動節及其他法定應放假日調整例假的行業,目的在因應民眾生活便利所需。糕餅相關業者為因應中秋佳節趕製月餅,如需調整例假安排,應符合公告條件並依法辦理;若僱用勞工人數達30人以上者,還須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並妥善辦理勞資協議及紀錄保存,以保障勞資雙方權益、避免爭議發生。

在製餅旺季常見短期密集工時與大量進用臨時人力的情形,事業單位應妥善規劃人力排班與工時配置,並預留充分休息時間,避免違反法定工時與休假規範。勞工局特別呼籲業者,遵守勞動法令不僅是雇主的義務,更是建立良好勞資關係、提升企業形象與穩定生產力的基石。中秋節是傳統團圓佳節,盼望業者在趕工出貨之際,亦能重視勞工權益,促進職場和諧共融,實現勞資雙贏,共度平安愉快的中秋節。

另為協助業者強化法令遵循,台中市政府勞工局持續針對糕餅等重點產業辦理法遵訪視與勞動輔導。倘有任何勞動權益相關疑問,歡迎撥打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洽新市政大樓文心樓1樓勞工局服務櫃台諮詢。

因應中秋即來臨趕製中秋月餅提醒業者注意勞動權益

此篇文章最開始出處為: 因應中秋節來臨加班趕製月餅 中市勞工局提醒雇主仍應注意勞動權益

歡迎分享~~

Facebook
Twitter
LinkedIn
WhatsApp
Email

更多新聞

外部連結

影音

廣告欄

廣告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