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馬源培/台中報導
新光三越於114年2月13日發生氣爆後,分三階段建物搶險與整建修復。其中,第一階段「緊急搶險」及第二階段「建築物整體安全評估及人員暫時進出計畫」已陸續完成,目前已進入第三階段「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計畫」。該公司已依114年4月23日提送的「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計畫」進行整建修復,原預計於114年11月完工,因修復進度超前,新光三越已於8月22日提送「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計畫書(變更版)」,申請將工期變更至114年9月,台中市政府都發局於8月28日同意備查。

都發局說明,目前該公司正依據「整體整建修復至可供使用計畫書」進行各項修繕。其中,因應櫃位調整所提出的建築物變更使用及室內裝修樓層申請,將由建築師依法簽證並申請竣工勘驗,後續經審查機構勘驗符合規定後,都發局才核發變更使用許可及室內裝修許可證。
此外,所有修繕項目(包含外牆、結構、昇降機、消防、瓦斯、水電、空調等)及申請建築許可部分,均須經專業技師及第三方公正單位簽證確認,再由都發局委託第四方單位及消防局辦理分層勘驗;待全部樓層勘驗完成後,業者將能正式向都發局提出「建築物恢復使用」申請。

新光三越另於8月22日提送「恢復使用前進貨人員安全防護計畫」,此計畫都發局已於8月28日同意備查。該計畫旨在確保專櫃及物流人員在復業前能順利完成進貨、整理及布置工作,作業將採分層分區方式,並同步實施人流、物流、車流管制。預計於9月5日起依計畫進行分樓層分批進貨及相關管制作業。
都發局長李正偉表示,新光三越提出的進貨計畫已載明相關法令規範及專業技師審查意見,包含進出管制、貨物搬運方式、車行動線、安全措施、緊急應變組織及時程規劃等。都發局原則備查,但新光三越後續需確實依計畫執行,並注意公共安全與各項安全管制措施。此外,各批次進貨於進貨前、後皆須分別函報都發局知悉。

都發局李局長再次強調,該建築物恢復使用會以公共安全、消費者安全等為最高原則。新光三越須待整棟修復完工並符合所有法定程序後,方可申請恢復使用,絕對以市民及消費者的安全為第一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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