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小港派出所於114年6月25日11時24分許,接獲110通報在小港區信義二路某處發生民眾徒手打架,旋即調派線上警力迅速到場處置,惟到場後並未發現打架等情事。
經了解,謝女(69歲)與蔡女(45歲)為鄰居關係,惟長期不和睦,疑謝女不滿蔡女在自家門口點蚊香,且蚊香煙味因風向關係飄飄散至謝女住處,謝女因此感到困擾,遂前往蔡女住家請其將蚊香熄滅。溝通過程中,蔡女因堅持不將蚊香熄滅導致雙方衝突升高,進而雙方以徒手攻擊對方,分別造成蔡女左臉頰輕微紅腫、謝女右手肘輕微紅腫,雙方均送醫治療尚無大礙。
本分局員警到場處理,雙方表示要互控傷害罪告訴,全案將依涉嫌刑法傷害罪移送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小港分局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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