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煥仁/高雄報導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草衙派出所於5月14日23時許獲報於康定路上有機車騎士與電動車騎士發生行車糾紛。
本分局員警到場後雙方已無衝突,經瞭解,機車騎士賈男(年約55歲)與電動車騎士盧男(年約16歲)因行車間口角糾紛,進而在停等紅燈時發生肢體拉扯,雖雙方均不願提出傷害告訴,本分局仍將主動通知雙方當事人到案說明,並調閱周遭監視器釐清事發經過後,依社會秩序維護法87條「互相鬥毆者」調查裁處。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前鎮分局提供
本分局強調,若有任何滋事或違序情事,警方絕對會強力依法執法,以維社會治安及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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